FAQ

常 見 問 題

美國並沒有任何一條法律禁止孕婦入境,到美國生產並不違法。

美國是屬地主義,寶寶在美國出生即是美國公民,擁有美國護照。

綠卡是在美國的永久居留權,並不是美國公民,必須連續5年,每年離開美國不能超過180天,才能申請公民入籍。

建議滿12週孕期穩定後就可以開始做選擇,因為美國的月子中心不像台灣的月子中心房間數較多,建議提早預定比較能預約到想要的房型。

一般依照台灣的航空公司規定,單胞胎需在36週前搭乘,多胞胎則是在32週以前搭乘。 

洛杉磯的華人人口數眾多,並且在醫院、入境海關等地方,都可以直接向單位申請中文翻譯。

寶寶的美國護照、社會安全碼等文件一般在產後21天內可以辦好完成,就可以帶著寶貝回家團聚囉!

我們配合的醫院被周刊評為加州最佳的婦產科醫院,不管是醫護人員還是硬體設備都是最專業的,在醫療上醫護人員也會提供您最全面的協助,讓您能安心的在美國生產。